公告通知:
为了满足我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前教育教师1名。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幼教及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美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儿童康复等相关普教或特教专业,以及康复治疗技术、心理学、社工等专业;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及以上)或相关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从业资质;
5.同等条件下,具有幼教、听障儿童康复、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到我中心进行报名:
1.身份证(留复印件、核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留复印件、核原件);
3.个人简历(含个人全身照片);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留复印件、核原件);
5.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网络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起。
2.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地址:南宁市罗文大道48号2425,广西残疾人事业园内)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玲玲(0771-3947039)
三、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广西启智幼儿园)南宁市罗文大道48号四楼会议室。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说课展示。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师德、运用教育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能力及人际关系沟通能力,时间10分钟以内。
说课展示。主要考察备课、说课、上课、课堂组织、教态等。时间5分钟以内。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试用人员。
四、体检和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通知有关人员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报中心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由本中心指定具有资质的医院负责,体检内容参照办理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本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10天)内完成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提供不予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直接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标准
综合考试和体检通过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后,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通过后中心将正式聘用,与应聘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待遇参照我中心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并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
试用、聘用期间,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四)经发现存在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的人员,以及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联系电话:0771-3141916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48号 电子邮箱:tyzx_bgs@gxdp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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