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为了满足我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学康复科康复师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发展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中医针灸推拿学、护理学或其他相关专业;
4.有临床执业医师或康复治疗师资格,康复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5.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熟悉机关办文流程并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优先;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请报名者亲自带上以下材料和证件到我中心进行报名。
(1)身份证(留复印件、核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留复印件、核原件);
(3)个人简历(含个人全身照片);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留复印件、核原件);
(5)报名者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2.线上报名:通过广西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后,将上述现场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931420099@qq.com)。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有意向报名者务必于2025年4月23日前完成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一楼医学康复科(地址:南宁市罗文大道48号广西残疾人事业园内)
3.联系及咨询电话:0771-3100635、3142009;
联系人:庞医生
三、资格审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符合岗位人员考试相关事项。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安排
报名截止后,由我中心对已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对符合招聘要求的人选进行考核,地点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并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通知有关人员体检。体检由我中心指定具有资质的医院负责,体检内容参照办理教师健康证执行。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10天)内完成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合格及公示无疑议后,试用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我中心医学康复科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将正式录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待遇面谈。
七、工资待遇标准
综合考试和体检通过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后,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通过后中心将正式聘用,与应聘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待遇参照我中心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并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联系电话:0771-3141916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48号 电子邮箱:tyzx_bgs@gxdp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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