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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作者: 发布于:2023/8/31 下午5:37: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是全区听障儿童康复工作的技术资源中心和业务管理部门,具有听力康复、语言训练和社区指导三项业务职能,并协助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实施全区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工作和管理。其中:

    (1)语训科面向社会开展听障儿童康复训练咨询服务,听障儿童康复教学,听障儿童康复评估与教学评估,培训和指导听障儿童家长,协助中心培训基层语训教师。

    (2)社区指导科承担中心康复救助项目儿童的申请报名和服务结算工作,为听障儿童提供社区康复家庭指导服务,开办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培训,指导全区听力语言康复机构业务,培训全区基层康复技术人员。

   (3)听力检测科面向社会开展耳聋咨询服务,听力测试及耳聋诊断,助听器验配及效果评估,耳模制作,并负责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承办自治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隶属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语训科、社区指导科和听力检测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2022年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2022年度总收入929.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2.31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3.26万元,下降2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3.0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根据康复工作安排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7万元,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64.06万元,下降63.89%,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已完成。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上年无此项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我中心上年无该项业务活动及相关收入。

       6.其他收入2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5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康复救助公益项目款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万元,主要是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96万元,下降86.47%,主要原因是资金执行力度逐年提高,造成非财政拨款结余经费减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32.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7.24万元,下降53.49%,主要原因是资金执行力度逐年提高,造成结转和结余经费减少。

    (二)我中心2022年度总支出929.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7.46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3.26万元,下降2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06.99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0.03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支出减少。其中: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4.82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4万元。②残疾人事业662.17万元,全部是残疾人康复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3.62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17.52%,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保缴费基数提高,医保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22.11万元,主要是我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47万元,增长18.62%,主要原因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

      4.其他支出(类)144.74万元,主要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68.59万元,下降64.98%,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已完成。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上年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42.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85万元,增长30.42%,主要原因2022年收到康复救助公益项目款,年末结转和结余有所增加。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23.0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3.95%。其中:基本支出302.18万元,项目支出420.86万元。

我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4.51元,支出决算为72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90.49万元,支出决算为68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主要用于我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全部为残疾人康复方面支出。根据残疾人康复工作需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3%。主要用于我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因工资变动,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0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4%。主要为我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因工资变动,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2%。存在差异主要是因工资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存在差异主要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少。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5%。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少。主要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4.7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68.59万元,下降64.9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4.74万元。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4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全部是其他支出(类)144.74万元,主要用于听力残疾儿童康复。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2%,较上年增加2.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受捐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年中追加相应费用造成经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07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3.07万元。原因是2022年接受捐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年中相应费用造成经费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9%,比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20.8%,原因是我中心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车辆运行。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开展相关残疾人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我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业务用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9万元,平均每辆0.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5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5.6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7.5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2辆,为其他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2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4.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4%。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情况较好。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2.22%;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评为四等的项目为公务接待费项目,因未支出而收回财政。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康复工作-听力语言康复障碍服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5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34万元,执行数为116.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听力语言康复项目,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帮助听力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对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工作缺乏经验,目标值的设置还不够科学、合理,绩效自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提高我中心人员对绩效管理的认识,增强其自觉参与意识,激发积极性;对上年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杜绝存在问题及现象重复发生。(2)精心组织,有效推进。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到人,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执行、有检查、有改进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地制定绩效目标,统一组织实施,认真撰写绩效报告材料。(3)加强沟通,注重协作。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好绩效反馈与沟通工作,建立纵横沟通机制,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2022年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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